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二十二日預告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草案,修正重點中包含車型審驗合格證明導入第三方查驗制度,預計一一四年正式施行
環境部表示,現行車型審驗管理作業是由環境部每年編列預算支應,未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因此,這次修正導入第三方驗證機構機制,除強化使用者付費原則,更可完備監測制度、提升行政效率及落實零基原則。
此外,參考歐盟、交通部及經濟部能源局等管理規範,廢除車型年制度,即車廠無須於每年重新申請新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約可減少現行達五十%以上案件數量,有效減少行政負擔,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蔡孟裕表示,台灣原先就採認歐盟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然而,在英國脫歐後,審驗標準雖然沒變但卻難以認定,因而有業者反映此情形,才會在此次修正中納入。針對第三方認證機制,蔡孟裕說,目前規範是檢測、認證都在同一個機構辦理,不過為了避免有「球員兼裁判」疑慮,環境部因此另設認證要點,預計明年公告、並讓業者來申請認證機構的許可,一一四年正式施行第三方認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