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孟姓男子曾對十一歲女童襲胸、強吻被判刑六月,後又向一名有中度智能障礙女子攀談、佯稱要請她吃晚餐,卻拐到附近公園脫褲摸下體,脫序行徑全被附近鄰居目擊並報警,孟落網坦承不諱,法院以他構成累犯、沒有和解,這次再依乘機猥褻罪判他八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孟男今年三月在台中市北屯區認識一名女子,明知對方是中度智能障礙者,同月十日傍晚七時多見她獨自在街上散步就上前攀談,還以請她吃晚餐為藉口引誘到附近一處公園,並脫掉女子外褲、內褲後朝她親吻、撫摸下體。
孟男當眾在公園朝女子猥褻行為全被附近鄰居目擊,對方也立即通知女子父親並報警到場;法院審理時,孟君坦承不諱,並和女子、目睹的鄰居證詞相符,並有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可佐。
法院查,孟男一0九年就曾向一名十一歲國小女童搭訕,並假藉要買飲料給她約到超商,並趁對方反應不及持襲胸、強吻,犯後還說覺得女童很可愛、很喜歡她等語,被依性騷擾罪判刑六月確定,這次再犯構成累犯,應予以加重其刑。
法院審酌,孟男為滿足性慾利用女子心智缺陷不知抗拒朝她猥褻,漠視女子身體自主權,考量他犯後坦承已見悔意,但至今沒有和對方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他八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