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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選 屏縣兩鄉代均判三年六月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九如鄉民代表馮龍政及新埤鄉民代表張時田,因涉嫌在去年選舉期間賄選買票,屏東地院三日依違反選罷法分別判處馮、張兩人各三年六月徒刑,並褫奪公權四年,可上訴。
 屏東檢方指控說,馮龍政與張時田涉嫌透過親友,分別涉嫌以五百及一千元價碼向選民行賄,經查扣相關證據及傳喚證人後,檢察官認定兩人涉賄嫌疑重大,除依違反選罷法罪嫌起訴外,並對兩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民事庭去年底審結,法官認定兩人賄選,判決當選無效;馮、張兩人均否認賄選,不服該判決結果,均已提起上訴;屏東地院刑事庭昨日同時也認為兩人犯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各判刑三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
 屏東縣選委會表示,依照選罷法規定,鄉民代表違反選罷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交付賄賂罪,一審被判有罪且無緩刑者,依法自判決之日起,停止其職務或職權,不過仍保有鄉代資格,除非上訴後改判無罪,才可於任期屆滿前復職。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民進黨嘉義縣立委候選人蔡易餘維基百科資訊遭竄改配偶欄為楊蕙如,相關截圖在特定臉書社群和LINE群組轉傳,嘉義縣警方受理蔡易餘提告後,三天內偵破,查獲翁姓男子涉嫌,詢後依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縣警局刑大去年十二月十日受理蔡易餘持刑事告訴狀到場提告後,大隊長紀延熹指示由刑警大隊偵一隊偵辦,經清查電腦相關網站後,掌控設籍嘉義縣鹿草鄉翁姓男子涉嫌重大。
 警方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搜索時,查扣該翁姓男子筆記型電腦及手機,發現電腦內瀏覽、竄改蔡易餘維基百科資訊配偶欄之網路歷程及紀錄,翁嫌坦承是好奇、好玩等竄改,全案詢後依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