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查獲首宗現金賄選案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查賄團隊發揮「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積極態度,查獲轄內首件現金賄選案,新竹地檢署籲民眾勇於檢舉,端正選風。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偵辦 賴姓男子涉嫌於廿四日以通訊軟體傳送訊息予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林姓候選人,要求候選人交付一票三千元之賄賂案,專案小組獲悉後, 立即於廿七日通知賴男到案,檢察官訊問賴男後,認其涉有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諭知賴男限制住居。

新竹查賄團隊為確保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的公平,已布下天羅地網廣為蒐集賄選、介選、選舉賭盤情資,對於心存僥倖破壞選舉秩序之人,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 的堅定態度從嚴從速偵辦。

新竹地檢署呼籲如見聞賄選、境外勢力 介選、選舉賭盤情事,請務必勇於出面檢舉,一旦檢舉,絕對保密,本次選舉最高檢舉獎金為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