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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不成毀損、恐嚇 男判五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蔡姓男子因與陳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去年四月下旬夥同三名手下至其安平住處砸毀陳男母親及胞姊機車,復於翌日以雞蛋扔擲其住處,蔡男更持模型槍恐嚇其親屬。案經其母親報警,市警四分局也循線將四人查緝到案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蔡等犯毀損、恐嚇,判處主嫌蔡男五月徒刑。
去年四月廿八日凌晨二時許,蔡男夥同林姓、何姓及段姓三男,至陳姓債務人的安平住處,持球棒砸毀其母親及胞姊的重型機車。廿九日凌晨復至同處以雞蛋丟擲大門、二樓窗戶及三樓外牆等處,蔡男更拿出假槍恫嚇,致陳姓母女倆心生畏懼,兩人也於是後至市警四分局提告毀損及恐嚇。
市警四分局警方經調閱監視器,鎖定蔡男等四名惡煞,將四人查緝到案並扣得蔡男持有的模型槍,四人落網後也坦承犯行不諱,訊後依毀損及恐嚇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蔡等不思理性解決債務糾紛,近而毀損債務人家屬之機車、擲雞蛋、亮槍恐嚇等,動機及行為可議。
台南地院審酌四人造成的財產及精神上損害,認四人為恐嚇及毀損之共同正犯,考量蔡嫌為主謀且手持模型槍,涉案較深,依法判處其五月徒刑。另蔡男手下何男前先後因重利罪嫌遭高雄及嘉義地院判刑,一0五年執行完畢,於五年內再犯,酌依累犯加重刑期判處四月;林男及段男則處遭判處拘役七十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