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蘇花公路新澳隧道北上車道,十月廿四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意外,一輛砂石車追撞前車,導致16車連環撞,造成1死12傷悲劇。宜蘭地檢署偵結,涉嫌肇事的砂石車蔣姓司機,被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起訴,他在事發後留在現場坦承肇事,檢察官認定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起訴書指出,五十五歲蔣姓男子十月廿四日下午駕駛砂石車,從花蓮和平溪載運三萬八千三百四十公斤溪石,前往宜蘭員山鄉,下午一時四十二分,行經新澳隧道北上車道,追撞前方車輛,造成16輛車連環撞,其中七十六歲張姓駕駛傷重不治,另有十二人輕重傷。
而蔣男砂石車限重三萬五千公斤,超載三千三百四十公斤,新澳隧道內限速四十公里,當時砂石車時速是四十二公里,連環撞持續四十秒鐘,車禍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蔣男坦承是肇事人,偵訊時坦誠是恍神,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在未減速情形下直接追撞前車肇事。
宜蘭地檢署偵結,全案依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偵結起訴,若以刑責較重的過失致死罪判刑,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