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漁港內航速勿超過五節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去年底安平漁港疑因船舶船速過快,造成遊艇碼頭設施損壞,所幸人員平安無恙。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表示,船舶在港內高速航行,掀起的浪不僅導致周邊船舶上下起伏,也容易造成繫泊港邊的纜繩斷裂。提醒漁船筏主,港區內航行時,船舶航速切勿超過五節,即每小時九點二公里,以維護漁港設備及航行安全。
 漁港所指出,安平漁港是台灣西南海域最重要的漁港,每年進出港船舶達五萬艘次,單月可達八千兩百船次。為免損壞船舶及港區設備,希望航行於安平漁港的船舶駕駛配合,港區內航行,船舶航速不要超過五節。另與載客小船水域相會時,務必降低運轉速度,保持安全距離。
 若有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漁港所將函請漁港主管機關依法核處。依漁港法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目前漁港所已於港區設置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