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捷運機場線山鼻站A十車站專用區土地開發案」於四日第二次公告徵求投資人。本次招商條件的重大修正包含地主分配比例調整為百分之四十點二九、取消設置連通道、產品分回設定及統一經營管理機制等,盼能吸引投資人開發,創造市府、投資人雙贏局面。
桃園市捷運工程局劉慶豐局長表示,A十開發案基地緊鄰捷運機場線山鼻站,往北連結林口與台北都會區,往南可至桃園國際機場及青埔高鐵站,未來亦可透過A十一坑口站轉乘捷運綠線到達市中心。基地面積約一千五百一十二坪,預計興建地上九層及地下三層複合式開發大樓,總開發量體約一點三萬坪,預估總投資金額達十八點九億元,將引進住宅與商業店鋪使用(以投資人實際規劃設計為準),並設置捷運轉乘停車場設施,滿足捷運旅客在此區之轉乘及停車需求。
本案土地所有權人最低分回比例調整為百分之四十點二九,其他招商條件調整如下:(一)取消設置連通道及出入口之條件;(二)不預作產品分回設定,實際分配權益值視投資人規劃及環境條件決定;(三)取消投資人統一經營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