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已停止營運的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在未經公司股東同意下,民國九十五年將六千零五十萬公款借給公司李姓副董,且還借給前立委蔡豪二千四百九十七萬買房,共挪公款八千五百四十七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陳瑞鈴涉嫌擅自挪用公款一案,陳女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她已與公司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據此認為應已獲得教訓無再犯之虞,並依背信罪輕判有期徒刑十個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二年,全案可上訴。
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白手起家打造客運王國,但後續歷經多起重大車禍,又受到疫情衝擊,面臨生意慘淡和重大賠償,導致公司財務出現危機,目前已經停止營運。
判決指出,阿羅哈客運李姓副董事長九十五年因急需資金,便向董事長陳瑞鈴商借公司資金,但陳女卻在未徵得公司全體股東同意下,擅自將公司資金新台幣六千零五十萬元以無擔保借款、無利息條件借出去。
此外,前立委蔡豪九十六年原本打算購買高雄一處建案,卻因資金不足、信用不佳難以下手,因此便向陳女提議借名登記,陳女同樣直接指示公司財務匯款共二千四百九十七萬元給建商和蔡妻。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獲報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