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髮族勞退 吳春城盼採區間制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針對現行《勞動基準法》明文訂定「雇主得強制六十五歲員工退休」,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理事長、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吳春城六日指出,「強制被退休」恐有違憲之虞,因此將借鏡荷蘭採「區間制」,讓六十至七十歲黃金十年勞動者擁有更大的自主權與選擇權。

吳春城指出,根據壯世代教科文協會進行「民眾對現行退休制度觀感」調查顯示,有六十六點六%的四十歲以上民眾認為勞基法中「雇主得強制六十五歲員工退休」之制度不合理;更有七十四點九%贊成廢除此制度,改由勞工自行決定退休年齡;另有六十二%感受到台灣求職環境對四十歲以上不友善。

吳春城指出,保障勞工權益的法律竟限制高齡族群的「工作自由權」,不僅有違憲之虞,還讓壯世代失去工作自主權,阻礙其實踐理想的第三人生,因此應借鏡荷蘭的「彈性工作法案」提出「區間制」,鼓勵雇主為壯世代勞工提供更彈性的工作模式。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也說,壯世代若能順利回到職場,除了對扶養比有貢獻,還能減緩年金壓力,更能降低臥床的風險,進一步減低家庭照顧的負荷。

此外,根據統計,高達四十七點五%民眾希望「六十五歲以後能持續工作」,吳春城說,若直接修改現行的的勞動基準法,延長退休年齡恐讓重回職場的壯世代依舊保障不足,取消退休年齡又可能讓雇主不願意雇用退休者。

他表示,荷蘭除了有「彈性工作法案」保障員工改變工作時間、增減工時的權利,二0二二年通過的「隨地工作法案」給予員工要求在家工作的權利,若企業要拒絕員工要求,須書面向勞動部舉證其涉及企業重大利益,此做法讓荷蘭低迷的勞動參與率獲得提升。

吳春誠說,六十至七十歲是壯世代的「黃金十年」,若將荷蘭概念引入,可賦予這十年彈性調適時間,勞工可以決定未來自身規畫,增加彈性之餘,保有勞保請領、累計等均按現行體制,不影響勞工既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