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一名65歲女性,發現身上出現一個不規則的脫屑紅色病灶,由於不癢不痛便不以為意,自行買藥膏擦,卻也沒有改善,因而至皮膚科就醫。經醫師評估、切片檢查後,診斷為皮膚鱗狀細胞癌,所幸病灶尚未擴散,透過皮膚外科手術治療後,目前規則追蹤並無大礙。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劉康玲表示,皮膚惡性腫瘤除外觀外,多無明顯症狀,易被忽略。若家中長輩皮膚有色素腫塊、突起、長期未癒傷口,或是日漸增大的皮膚腫塊等,建議至皮膚科門診就診。
她指出,皮膚專科醫師透過診療、皮膚鏡、皮膚切片檢查等,在確認診斷後,由皮膚外科施行腫瘤移除、皮瓣重建、莫氏顯微手術等,有效的保護患者皮膚。切勿自行服用/塗抹不明乳膏、藥物,以免延滯治療黃金期間。
劉康玲提醒,若有增生性色素斑塊或腫塊、久未痊癒慢性紅疹、指甲顏色變化,應就醫,以利提早診治皮膚癌性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