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四十一歲鍾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候,今年一月間在新北市新店住家因細故與父親發生口角,最後持啞鈴砸死父親,台北地方法院組織國民法官參審,合議庭經一週密集審理,十五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鍾男十二年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三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鍾男在今年一月十八日中午於新店區安康住處,因為離家出走被父親阻止,以及媽媽買錯便當等情事,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執。鍾男一時情緒失控,拿啞鈴重擊七十八歲父親頭部,造成父親當場死亡。鍾母見狀驚慌報警,鍾男則自首認罪。檢察官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鍾男起訴。
台北地院決定由三位專業法官和十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鍾母身為被害人家屬和兒子輔佐人,在庭上多次流淚為兒子求情,表示丈夫已經去世,希望國民法官能夠寬恕兒子。同時她也支持兒子在服刑前接受監護治療,希望出獄後能有社會資源幫助他就醫。鍾男的叔叔也到庭表示原諒。
鍾男在最後陳述時說,殺父非本意,事後也很後悔自己犯下嚴重的錯誤。
參審國民法官一致認為鍾男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成立,法官考量鍾男有自首、悔罪、被害人家屬原諒等情節,在十五日依法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並於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三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