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與能源轉型目標,協助國內氫能環境建構,經濟部已於112年7月4日依據「能源管理法」第2條規定,將氫燃料納入能源,且於11月1日指定供氫能車輛最終使用之氫燃料為非經許可不得經營銷售業務之能源產品,並訂定發布「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明定銷售供氫能車輛最終使用之氫燃料者,應設置加氫站; 且明定加氫站之用地、設備、申請程序及經營管理等規範,提供業者申請建置加氫站的法源依據,進一步推動氫能載具的發展。
為建構設置加氫站之安全環境及完善管理機制,共創運具無碳化友善氫能環境,經濟部能源署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研析加氫站運維管理及發展,於112年12月19日(星期二)舉辦研析成果專家座談,會議包含四大主題:「國際加氫站發展策略」、「日韓加氫站考察分享」、「加氫站設置規劃建議」、「加氫站暨相關設施運維安全管理及發展分析」。在「國際加氫站發展策略」中將提供國際加氫站現況、加氫站技術趨勢等,在「日韓加氫站考察分享」,將分享實際考察日韓加氫站案例,在「加氫站設置規劃建議」中將配合已公告「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提供安全距離及安全規定、空間配置等詳細說明,在「加氫站暨相關設施運維安全管理及發展分析」中將提供加氫站相關營運安全管理及發展趨勢等。透過各種面向,深度探討加氫站現況、設置規劃及安全管理的各個內容。
座談會邀請產、官、學、研等各界賢達人士、民間業者及專業教授等提供寶貴意見,在進入台灣2023年氫能元年,能源署拋磚引玉,希望透過各項加氫站議題討論,提供各界溝通平台,進一步落實加氫站營運業者自主管理責任,擴大氫能產業發展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