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放流水產動物是復育沿近海漁業資源常用方法,而放流所帶來的生物、資源、經濟效益評估逐漸受到重視,隨科技及檢驗方式進步,基因分子標識突破傳統標識放流評估方式,可鑑別野外捕撈魚種基因與放流魚種之親屬關係。漁業署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執行種苗放流效益評估,112年評估確認部分野外捕撈經濟物種至少40%以上來自於放流種苗,顯示海域放流對增裕漁業資源具有正面助益。
漁業署表示,自100年公布「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漁業署每年邀集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召開會議,秉持適當的物種在適當的時間,以適當的方式放流在適當的地方之原則,於全臺灣辦理放流,法規施行期間不時接獲漁民表示放流魚苗後,資源有提升之正向回饋。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為確認放流效益,漁業署自104年起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研究團隊進行效益評估,起初以傳統體外標籤標識,以捕撈標識魚之數量評估放流效益,但受限於標識易丟失,且需要釣客、漁民協助回報,造成調查研究有所限制。為突破樣本採集限制,海洋大學採用基因分子標識方式,成功進行放流物種親屬關係分析。
漁業署說明,海洋大學團隊以基因標識方式,逐年採集放流種苗樣本建置「放流種苗基因庫」,比對野外捕撈族群基因與放流物種間親屬關係,以推估採捕個體是否源自放流種苗。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本年度該團隊成功鑑別野外捕撈之黃錫鯛有40%源於放流種苗,而野外捕撈之嘉鱲更有50%源於放流種苗,顯示海域放流對增裕漁業資源具有實質助益,該團隊並榮獲2023國家農業科學獎肯定,漁業署將持續與海洋大學合作針對放流物種進行效益評估。
今年獲國家農業科學獎潛力新秀獎的海大漁業資源復育團隊徐德華老師表示,透過基因標識的方法亦可有效鑑別放流物種,避免放流外來種,同時亦可檢測放流魚苗之遺傳多樣性,確保放流種苗不會造成野外族群的基因窄化。
113年起放流權責人員須有教育訓練認證 建立正確放流理念
漁業署表示,農業部111年修正「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自113年起,海域放流權責人員須取得教育訓練認證,漁業署本年度已委託辦理12場教育訓練,教導海洋生態、放流法規、放流技能課程,已協助512名參訓人員取得認證,同時本年度已建置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電子化申請平臺,除簡化申請流程,亦有助掌握全國放流情形。
漁業署並表示,為持續推廣海洋生態保育及正確海域放流,漁業署113年將持續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讓放流權責人員瞭解正確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育觀念,並讓放流權責人員熟悉放流作業注意事項,透過知識傳遞倡導正確海域放流,期透過產官學民共同合作,豐富海洋漁業資源,讓漁業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