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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服務顧問爭議多 彰縣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應先停看聽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最近一年內陸續接獲到十七件消費者投訴,發現婚姻交友顧問業者以誘導式手法,讓消費者未經深思熟慮、詳細審閱契約,即簽名、簽約、分期付款借貸、刷卡付費或簽名買課程,消費者發現有異,想爭取解約退費的過程中遭受阻礙。縣府呼籲消費者應慎選信譽良好的公司行號,並事先了解各項權益,以免造成權益受損!

縣府消保官指出,今年受理十七件針對一家交友顧問公司投訴,縣府隨即積極介入調解及提供法律扶助,但多件調解不成立,主要是業者在與消費者簽約的過程中,消費者表示受到公司誘導式簽約、分期付款借貸等行為,欲主張解約卻遭業者要求高額解約金及相關商品與服務的成本費用始能解約,造成消費者爭取解約退費的過程中遭受阻礙。

消保官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指定內政部擔任「交友服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現階段內政部雖訂有「交友服務注意事項」,惟其性質僅屬行政規則,對業者規範仍屬不足,為有效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縣府已函文建請中央針對交友服務業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具強制規範之導正機制,將更能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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