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吳姓女網友以總價四千元轉售亞錦賽二千零三十元門票,警方認為吳女涉當黃牛賺門票價差欲牟利一千九百七十元,台北地院認定吳女違法事證明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六千元。
北院裁定指出,台北市大安警分局七日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吳女在臉書社團,公開刊登轉售門票廣告。警方調查,吳女兜售的是亞錦賽中華隊對決日本隊的門票,一張原價一千零一十五元,吳女以兩張四千元出售。
警方認為,吳女從中賺取門票價差一千九百七十元,喬裝賣家與吳女相約交易,員警與吳女交易後,即出示證件表明身分、進行盤查,當場查扣門票兩張,依《社維法》移送北院審理。審酌吳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違犯手段等情狀,裁處罰鍰六千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