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永達技術學院申請停辦逾五年,教育部去年三月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全體董事的職務,依規定原可於九日後命永達解散,但因永達向法院提抗告,因此,教育部表示,將等法院裁定定讞後,核定新任董事會並命法人解散清算。
位於屏東縣的私立永達技術學院於一0三年八月申請停辦,成為台灣第二所停辦的大專院校。
經前永達教師多次陳情,要求教育部儘速解散清算永達,以校產補償永達教職員遭積欠的薪資、資遣費與公保年金,以及學生受損的學雜費和生活費等。
教育部於去年三月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全體董事的職務,屏東地方法院也在去年八月裁定,永達董事會涉變賣校地後卻違法挪用校產、積欠教職員公保年金等行為,解除永達全體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但永達董事於去年九月提出抗告,目前正待法院裁定中。
教育部表示,根據私校法及相關規定,原可依照規定於今年一月九日後命永達技術學院解散。但因永達董事提出抗告,目前仍待法院裁定中。因此,教育部將秉持維護教職員工權益及確保校產公共性原則,等法院裁定定讞後,即核定新任董事會並命法人進行解散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