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近來鳳山汙水處理場發生進流水含大量廢機油及有機溶劑導致生物系統受損,環保局鎖定可疑車輛進行後續追查,若查獲違規排放,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並指出,檢舉偷倒廢棄物獎金,最高可達一百萬元。
環保局指出,為鼓勵民眾檢舉,依據高雄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金核發標準,檢舉偷倒廢棄物獎金最高將可達到百萬元;民眾倘發現並檢舉有偷倒廢油情事,移送法辦後,如經獲緩起訴處分確定者,裁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於罰鍰收入後依實收罰鍰金額之一成發給檢舉獎金。
另偷倒廢油溢漏、未送到合法處理廠等情事,將先裁處六千至三百萬元罰鍰,倘經檢驗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則裁處六萬至一千萬元罰鍰,於罰鍰收入後依實收罰鍰金額之一成,發給檢舉獎金最高一百萬元。
環保局籲業者應妥善處理製程廢水、廢油,禁止以任何形式隨意傾倒,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最高可罰一千五百萬元罰金,以遏止非法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