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楠區立委選戰激烈,國民黨候選人黃昭順七日再緊咬民進黨候選人劉世芳曾被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撤職,要她八日前退選,否則將在九日向檢察官舉發劉涉及兩項貪污公訴罪嫌;劉世芳強調全案「業已簽結」,請黃不要再浪費媒體與司法資源。
黃昭順曾於六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劉世芳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協助前總統陳水扁以權謀私、收受龍潭購地案佣金四億元,致政府嚴重損失而被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撤職,有辱官箴、公信力破產。
劉世芳則出示一0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最高檢察署的公文,反批公信力破產的應該是黃,並指黃已在左楠擔任三十八年民代,還看不懂公文,因為公文註明「因查無被告劉世芳、魏哲和有何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業已簽結」。
黃昭順昨天再度指出,特偵組「簽結」屬行政事項,不具任何刑事訴訟法上的效力。國人只要在民國一一三年元月二十七日前告發此事,劉就會成為涉及貪污罪的刑事被告,且從彈劾、懲戒內容以觀,劉世芳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行為受賄」的幫助犯及「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嫌。這兩罪刑度分別是七年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黃昭順指劉八日前如不退選,她將在九日向檢察官舉發她涉及兩項公訴罪嫌。
劉世芳回應請黃昭順不要再浪費媒體與司法資源,強調全案「業已簽結」,質疑黃昭順是習法家族,成員有檢察長、監察院長,卻不懂這些司法程序;並反問黃昭順有沒有涉入前台北市議員李新、郭新政司法官關說,要不要跟選民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