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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夫殺妻刺傷情敵 判15年8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日本料理店周姓老闆懷疑妻子與林姓常客有不正當關係,一一一年七月在妻子服用安眠藥後,用毛巾將她勒死在床上。隔天早上,他再預藏生魚片刀到林男的公司附近,以談判為由將對方約出來,然後持刀刺向對方的腹部,造成對方多處受傷。老闆行凶後自首,法院經三審,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二審十五年八月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六十三歲周姓老闆與小二歲的張姓妻子結婚多年,但感情不睦,周男懷疑妻子與五十四歲的林姓常客有曖昧關係,於是在一一一年七月八日凌晨,周男趁妻子吃了安眠藥睡著後,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停止呼吸。周男隨後在家伴屍直至天亮。翌日清晨七時許,周男用妻子的手機發送LINE早安圖給親友,假裝一切如常,以掩飾罪行。
同日上午九時許,周男仍對林男耿耿於懷,決定再去找他算帳,於是他返回日本料理店拿了一把生魚片刀,騎機車到林男在永和區的公司附近,打電話給林男說要跟他談談,林男下樓後見到周手持刀子就想逃跑,但被周追上,兩人在路邊發生激烈的拉扯和打鬥,林男身上被刺多處受傷,隨後林掙脫周男控制,逃離現場求救。
周嫌行凶後即騎機車到附近的警局投案自首,並坦承殺害妻子,但對林男動刀部分,他則辯稱沒有想殺死林男,只是想教訓他一頓。
一、二審法院認為周男是因為嫉妒而殺人未遂,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依法判處他殺人罪十四年、殺人未遂罪五年二個月,合併應執行十五年八個月刑期。周男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日前宣判,維持歷審法院見解,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