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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案 警官告女檢察官加重誹謗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及北市「88會館」風紀案遭懲處,他不滿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在高檢署行政調查中,對他做出不實指控,影響他的名譽,遂向王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處分王女不起訴。黃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也認為黃聲請再議不合法,日前依法簽結,王涂芝不起訴確定。
據高檢署調查報告,王涂芝曾受邀參加政風室的尾牙餐敘,並在餐會後與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政風室主任黃錦秋(現為高檢署檢察官)等人前往「88會館」和「睿森銀樓」等地方唱歌。這些地方都是地下匯兌集團主嫌郭哲敏、林秉文等人所管領的私人招待所,而郭哲敏等人正是王涂芝偵辦的洗錢案的被告人。高檢署認為王涂芝有違反職業道德的嫌疑,將她送交檢評會評鑑。
黃建榮指稱,王涂芝在接受高檢署行政調查時,故意歪曲事實,說是他邀約大家去信義區唱歌,並分批搭車前往。他認為這些陳述是胡亂指摘,讓外界誤以為他有涉足「88會館」等地方,嚴重傷害他的名譽和社會評價。因此,提告王涂芝和負責行政調查報告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加重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