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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會計A公款逾6千萬 改重判7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是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卻遭前會計李雪琴利用處理財務機會,在長達八年期間侵占公款逾六千萬元。台北地院一一一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女四年徒刑,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刑太輕,十一日加重改判她七年徒刑,並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五千四百萬餘元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高院判決書指出,李雪琴在一0二至一0九年間,自北律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將公款據為己有。再於各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使帳列存款餘額與實際存款餘額接近,接著列印製作年報、提交理監事和年度大會審核。
一0九年因北律改選,新接任理監事查帳後,才發現李女從一0二年到一0九年間,竟A走北律超過六千萬元公款。檢察官偵查起訴李女後,一審台北地院在一一一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四年徒刑,檢方不服判決,全案上訴二審。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李雪琴為了掩飾犯行,在各年度結帳時提交登載不實年報,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而她犯罪期間長達八年,扣除在偵查中返還款項六百四十萬元外,未歸還款項仍達五千四百五十八萬七千二百六十三元。一審只判李女有期徒刑四年太輕了。
合議庭審酌李女曾受大學教育,憑藉會計專長修改相關紀錄作為掩飾,因而得以遂行侵占犯罪長達八年,各年度侵占金額均為數百萬元,坐享鉅額利益,造成台北律師公會重大財產損害,不應輕縱,因此撤銷原判決,加重改判七年徒刑,並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五千四百萬餘元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