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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丟貨遭虐死 9嫌和解改輕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屏東縣吳姓船長三年前疑助陳姓兄弟運毒,因毒品下落不明,吳等人遭二十名蒙面人擄到彰化一處貨櫃屋,輪流以球棒等器械拷問「東西」下落,吳答「丟海」,吳被施虐六小時身亡,陳姓兄弟等人在逃,其餘洪姓男子等九名共犯則落網,二審因洪等九人已與家屬和解,改判刑三年二月至七年十月徒刑。

吳等人被陳姓兄弟等二十人,輪流以棍棒、鋁棒、電線、軟水管、衣架等器械毆打,還持空氣槍射擊吳背部三發。吳姓船長被凌虐六個多小時後,已無呼吸心跳,負責看守的共犯等人,趕緊將吳送往彰化二林基督教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

檢警陸續對涉案的陳姓兄弟等在逃的五人發布通緝,洪姓男子等涉案九人則被查緝到案,一審時認定洪等九人中,有八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僅一人涉犯傷害罪,分別判除四年至九年不等徒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近日審結,合議庭審酌,洪男等九人已賠償三百二十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另外經二審審理過程檢視相關卷證後,尚不足以證明許姓男子等六人對於吳姓船長的死亡結果有預見,因此撤銷原本傷害致死認定,改依傷害罪論處。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指出,此案仍認定洪姓男子等三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判刑七年三月至七年十月,另外許男等六人則依傷害罪,判刑三年二月至三年六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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