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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花蓮考區1/19開放考生查看考場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一一三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一月二十至二十二日登場,今年花蓮考區試務工作由國立東華大學承辦,試場分別設於「國立花蓮高中」及「國立花蓮女中」,考區將於一月十九日下午二時至四時,開放考場供考生查看。

東華大學表示,今年學科能力測驗,花蓮考區總計有一千五百三十一人報考,二十日考試科目為數學A、自然;二十一日考試科目為英文、國綜、國寫;二十二日則進行數學B、社會等科目考試。

一一三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應試時請依考試簡章規定攜帶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以避免因違規而被扣減成績。特別提醒考生,健保卡需要附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仍可進入試場,惟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如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未送達試場或試務中心,將依違規處理辦法扣減成績。

考生進入試場就坐前,應確認鐘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進入試場後,除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應試物品外,其他所有物品不可攜帶入座,均須放置於臨時置物區。

此外,為避免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考生如因治療需要,經醫師診斷須於應試中飲水服藥,可在考前持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提出申請,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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