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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安置少女疑遭猥褻 議員控社會局通報疏失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指出,接獲安置機構有惡狼案件陳情,被害女童母親託付友人跨海求救,表示其女兒安置在台北市家防中心下某機構竟遭機構人員猥褻。社會局回應,因案母未在國內,獲報當天社工即介入,全案已移由地檢署偵辦。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透表示,去年十二月十八日,一名經由台北市家防中心協助安置的少女反映遭機構人員猥褻。機構通報後,家防中心與社會局未掌握狀況,直到她向台北市婦幼隊告發,二單位才緊急聯繫警方。
應曉薇說,機構事發後立即辭退嫌疑人並限制進出,家防中心卻僅詢問案主父親是否提告,並告知預定安排一月中旬做筆錄。
她質疑,被害十三歲少女長期疑遭惡狼魔手,社會局是不知情或知情不報,甚至此機構還疑似有其他少女也疑遭到猥褻,要求局長不要推卸責任或謊報調查時程,並建議市長蔣萬安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應曉薇說,少女母親曾在台灣從事勞力工作,因非法居留遭驅逐出境,加上父親無力照顧,少女才被安置在機構。北市警方今年一月初通知嫌疑人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偵辦,但她認為社會局在處置、通報程序有疏失。
台北市社會局回應指出,此案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接獲通報當下立即處理,隔離嫌疑人及維護案主人身安全,隨後由社工與案主會談了解案情,並通知父母及安排案主父親法律諮詢,在婦幼隊安排下製作筆錄,當天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
應曉薇不滿社會局回應,隨後公布案件處理時序,指出家防中心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警方預約今年一月四日報案,之後又改預約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報案,警方在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被害人筆錄後報請地檢署偵辦,直批社會局不肯承認疏失,還模糊製作筆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