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葉姓保母受託二歲大女童卻沒注意,將有吊帶的包包放一旁急著上廁所,十分鐘出來才驚見女童遭吊帶勒脖已嘴唇發紫昏迷,一度沒了呼吸心跳,搶救後仍因缺氧性腦傷有嚴重後遺症,法院一、二審都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葉六月確定,民事再判葉女應給付女童、女童母親共二百零三萬八千一百四十一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葉姓保母一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照顧二歲女童,卻疏忽將有吊帶的背包掛在托育空間內,且葉急著上廁所將女童及另二名幼兒留在現場,結果女童移動到背包旁邊拉扯玩弄卻遭吊帶勒住脖子,十分鐘後從廁所走出來才驚見女童嘴唇發紫、脖子遭吊帶纏住已陷入昏迷,趕緊打一一九求救,但女童則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仍因腦缺氧病變、癲癇,及認知功能與肌肉張力障礙。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葉女是專業保母卻因疏忽導致女童被勒住,致生重傷結果令人痛心,對方母親也不願調解,表示要讓葉得到應有懲罰,一審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葉女六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