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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遭詐貸4.9億 誌富負責人聲押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台新銀行傳出遭詐貸高達四點九億元,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涉嫌利用偽造的海運提單和裝箱單,以及越南某銀行提出的信用狀,營造公司營運良好假象,以此方式向台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斷,讓銀行損失金額達美金一千五百萬、約台幣四點九億。調查局十五日搜索約談四人到案,經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後,認為王姓負責人及葉姓員工涉有重嫌,依違反銀行法,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追查,去年有澳洲出口商要把木材賣到越南,澳洲、越南二家廠透過長年仲介國際貿易的誌富公司代辦業務,誌富和雙方簽約,並提供越南當地銀行的遠期信用狀和海運提單、裝箱單、發票等相關單據,向台新銀行申請信用狀買斷,公司就可以先取得貨款,而台新銀則可從中賺取手續費及利率。
當時銀行評估,誌富在台灣也有營業登記申請,因此支付了一千五百萬美金、折合台幣約四點九億給誌富,直到要結算信用狀時,遭到越南的銀行拒絕,才發現這筆木材買賣生意根本沒談成,誌富提供的海運提單、裝箱單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