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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士官督導長猥褻上尉女軍官被判刑一年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空軍一名張姓士官督導長涉嫌強行猥褻上尉女軍官,被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徒刑,可上訴。
這名張姓士官督導長與上尉女組長為同事關係,女上尉是張男上官,兩年多前張男到女上尉住處,見兩人同處一室,竟起色心,強行以徒手環抱女上尉,碰觸被害人胸部、陰部,並掀起被害人衣服強吻耳朵、脖子等,無視被害人反抗,強制猥褻得逞,被害人趁隙以手機傳訊息求助友人,並報警將張男送辦。
張男坦承親吻女上尉耳朵及脖頸,但否認強制猥褻犯行,當女方說不可以後,他就馬上停手了。
屏東地院檢視雙方說法、女方友人說詞及相關事證後,認定張男違反被害人意願,從性騷擾提升為強制猥褻犯意,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