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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遭詐 金管會:有徵授信缺失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王姓商人涉嫌持不實文件向台新銀行詐騙約一千五百萬美元,金管會二十二日表示,案發後台新銀有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發現台新銀徵授信作業有部分缺失,已要求改善。
檢調獲報,從事國際仲介的英屬維京群島商王姓負責人涉嫌於二0二二年間持越南某銀行開立的信用狀及不實海運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向台新銀行申請信用狀買斷業務,詐騙一千五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四點九億元)得逞,北檢近日兵分四路搜索,全案朝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
金管會官員表示,此案二0二二年爆發後,台新銀行有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並有發現台新銀行徵授信作業有部分缺失,已要求改善。
官員提到,此案近日被媒體報導,主因檢調對該名客戶進行搜索所致,針對此案,台新銀行已提起告訴。
台新銀行日前則說明,先前買斷越南某銀行承兌後的信用狀,到期後未獲付款,進一步查證發現相關交易有違反金融秩序之虞,因此提請檢調啟動調查。此案於二0二二年十一月向調查局提出告發。
台新銀行指出,相關信用狀已經越南某銀行承兌,依國際信用狀統一慣例有最後付款義務,目前台新銀行已委託越南當地律師,將於近日對越南開狀行提起訴訟、請求付款,加速追回款項以積極維護銀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