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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公告即起辦理今年度專責報關人員申請獎勵作業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公告自即日起辦理本(113)年度專責報關人員申請獎勵作業,該關轄區報關業者之專責報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者,請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檢具申請書(可於本關網站/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下載)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關業務二組服務課申請頒發獎狀。
(一)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3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須檢具目前服務報關業所出具證明書及個人投保資料)(二)申請之前1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500份以上,且年錯單率(簽證錯單數量與簽證報單總數相比)未超過千分之一。(三)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四)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五)申請之前1年度,其在報關業者之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公佈當年最低基本工資。
經核符合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之專責報關人員,該關將另以書面通知領獎。諮詢電話:(03)3834265分機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