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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滄梧涉洩高端審查結果給妻炒股 獲判緩刑未上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委員劉滄梧涉嫌洩漏高端新冠疫苗緊急使用授權的審查結果給妻子施庭芳,讓妻子趁機買賣高端公司股票,從中獲利十五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一審雖認定二人有罪,但審酌他們認罪態度良好,且退還不法所得,判劉三月徒刑,緩刑二年,須繳納二十萬元給公庫,劉放棄上訴刑確定,施女上訴,高院定四月二日開庭。
全案起於劉滄梧是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專家委員之一,負責審查各種COVID-19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民國一一0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食藥署召開專家審查會議,討論高端COVID-19疫苗是否符合有條件通過緊急使用授權要求。會議結束後,劉滄梧將會議內容和結果告知台大醫院醫師妻子施庭芳。
次日早上,施庭芳在高端公司股價每股約二百六十點五元時買入二十張股票。當天下午三點多,食藥署正式公布高端COVID-19疫苗通過有條件緊急使用授權的消息。隨後,高端公司股價開始上漲。施庭芳在七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六日分別以平均每股二百六十八價格賣出手中高端股票,獲利十五萬一千元。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二人有罪,但考量他們認罪態度良好,且已將不法所得退還,判處劉滄梧三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九萬,緩刑二年,須繳納二十萬元給公庫;施庭芳則判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緩刑四年,須繳納一百萬元給公庫。
劉滄梧接獲判決處分後,未提起上訴,檢察官也未針對他提上訴,全案劉滄梧部分判刑確定,施庭芳不服判決,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高院數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施女都請病假未到庭,高院排定四月二日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