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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假球簽賭案偵結 起訴15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職籃SBL聯盟所屬球隊球員涉嫌在賽事進行期間簽賭、打假球案,檢警經細密的蒐證和勘驗後,士林地檢署在二日偵結全案,檢方認定共有七場賽事涉及打假球等不法情事,首度依運彩條例、刑法詐欺等多項罪嫌起訴包括十名球員、一名助理教練在內等十五人,同時向法院聲請沒收合新台幣二千餘萬元的不法所得。另前球員翁嘉鴻則因潛逃藏匿,也由檢察官在一月發布通緝。
檢察官調查,SBL球隊裕隆隊部分球員集體簽賭,或透過其他友人協助下注簽賭及以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認定球員柯旻豪、吳季穎等人在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進行第二十屆SBL賽程中,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十數場賽事。
其中七場賽事更以打假球方式控制比分,手法包括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等。此舉對於職籃賽事之公平及球迷之信賴造成嚴重影響,也破壞職業運動的純正風氣。
檢方指揮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全力偵辦,並經過細密的蒐證和勘驗後,認定十五名被告涉及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的公平等多項罪嫌,在二日偵結全案並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