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24小時噪音穿腦 音樂老師要賠鄰居330萬元還得「強制遷離」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柯姓音樂老師長期在社區十三樓住處大聲放音樂、演奏,有鄰居直言「二十四小時噪音穿腦」被吵到重鬱,法院民事判柯應給付十二名住戶三百三十萬元。社區管委會再起訴柯強制遷離,法院發現,社區區權會九十四人出席有八十六人同意,占比達百分之九十一,認為管委會主張有理由,判柯應遷離,可上訴。
社區管委會主張,柯之前是十三樓房屋所有權人,但柯已經將房屋贈與他人,自己仍持續住在屋內,柯長年不分晝夜大聲放音樂、廣播、影片或盤奏樂器等噪音,嚴重影響住戶安寧,多次報警也不理,接連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住戶民事求償,柯依然故我。
管委會一一一年五月、一一二年一月,分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將「制止通知」送達柯,柯仍我行我素,管委會再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當天九十四人出席有八十六票同意訴請法院判令柯男強制遷離,因此依公寓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向法院起訴主張柯男遷離。但柯抗辯稱,環保局沒罰過他,自己沒違反法律,社區規約也沒規定住戶不能演奏樂器或聽音樂,遑論情節重大,認為管委會請求權基礎不存在。
台中地院調查,管委會有提蒐證錄音、影像,另有會議紀錄,多名住戶也對柯提民事求償被判賠等,且區權會九十四人出席有八十六票同意訴請法院強制驅離柯,占比高達百分之九十一,可見管委會主張有依據,判柯男應遷離。另外,先前有十二名住戶主張,柯男一一0年四月至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間,在十三樓屋內製造噪音,不定時放音樂、廣播、影片或彈奏樂器,影響生活安寧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客觀標準,每人各向他求償三十萬元。
柯抗辯稱,他是音樂老師會在家演奏樂器、從事網路教學,住戶的錄影都是自行側錄,未會同環保局做噪音檢測,且住戶以手機錄音,分貝計還是便宜貨非專業設備,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查,社區管委會一一0年第六次會議提到住戶柯男日、夜間持續製造噪音,嚴重影響睡眠品質造成精神耗弱,請求管委會處理或提出惡鄰條款,還給社區平靜生活,有住戶稱,柯「二十四小時噪音穿腦」、「長期故意噪音振動」。
法院認為,噪音會讓聽者神經緊張、失眠,或夢中驚醒,有住戶因此重鬱去看精神科,審酌柯侵害住戶長達二年,大部分在夜間、凌晨,且屢經報警、溝通勸導都不改善,判柯應給十二人一共三百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