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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2歲男童 生母及同居男起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去年十月發生北區兩歲男童遭虐死案,謝姓生母和陳姓男同居人被檢警聲押獲准後,台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二人。
二0二三年十月十八日晚間,謝姓女子(四十四歲)和陳姓男同居人(卅三歲)從投宿平價飯店,把二人所親生的兩歲兒子送到醫院急救,但因傷勢過重,到達醫院前已死亡,急救至當晚十一點多宣告不治,因男童身上多處新舊傷口,醫院懷疑遭凌虐致死報警。經解剖鑑定判斷男童致命傷在腹部,謝女及陳男被逮捕送辦。
檢警認為男童長期遭凌虐遭毆打導致腹膜炎,甚至造成胃部有傷口,後腦杓也有新瘀血傷口,且身上也有多處舊傷。謝女和陳男均否認虐童致死,供稱是男童是自己跌倒撞到。
檢察官認為,二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供述前後也有矛盾,就其犯罪過程及相關情節,並未完全陳述,加上從男童身體傷勢狀況及居住環境等相關事證,認定二人有虐童事實並起訴。
據了解,男童先前已有通報不當教養紀錄,經社會局安置年餘,去年七月才讓幼童返家,並每月至少派員訪視兩次,社工原安排十月十九日家訪,男童卻不幸在前一天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