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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消防分隊不定期稽查商家販販售爆竹是否超出管制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鄉親好友常會施放鞭炮、爆竹煙火等增添熱鬧氣氛、開心迎接新的一年。不過商家應依法販賣、儲存,民眾則必須依照規定時間、地點及產品使用說明安全施放,以確保公共安全。新北市消防局永和分隊於春節期間,將不定期稽查所轄各商家是否販賣張貼符合認可標識的爆竹煙火及儲存量是否超出管制,以確保鄉親施放爆竹煙火安全。

永和消防分隊指出,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儲存或販賣爆竹煙火達管制量時,場所負責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場所的位置、構造及設備等也應符合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規範。

新北市第七大隊大隊長鄭向晃指出,一般民眾並未擁有符合規定的儲存或販賣場所,如違規儲存、販賣達管制量以上,可處6萬元以上最重150萬元罰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囤放大量爆竹煙火,以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另外也提醒,民眾若發現有違法儲存、販賣、施放等情事,可撥打119檢舉反映,消防局將立即派人前往查察取締。由於爆竹煙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施放事故頻傳,若因此造成他人生命或財產損傷,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請民眾務必留意使用安全,平安快樂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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