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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造假 柬埔寨速判 觸動亂罪 晚安小雞、阿鬧判2年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柬埔寨直播造假案,西港初級法院十六日裁定,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因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兩年有期徒刑,且須罰四百萬柬幣(約新台幣三萬元)。兩人從落網至判決出爐僅約兩天時間,對此,也讓大批網友讚嘆柬埔寨效率太驚人。

「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近日自稱在柬埔寨施亞努港(西港)的凱博園區直播,還說遭凌虐、搶劫。柬國表示,全案為自導自演,十四日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逮捕,同行的阿鬧(本名魯祖顯)也被帶走,十五日晚安小雞和阿鬧還在記者會現場下跪道歉,十六日判刑即出爐。

柬埔寨華文媒體「柬中時報」報導,西港省初級法院法官裁定,「晚安小雞」和阿鬧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兩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四百萬瑞爾。

西港省長郭宗朗十五日表示,「晚安小雞」和阿鬧犯下嚴重錯誤,不能只是口頭訓斥,如果原諒他們,還會有人繼續抹黑柬埔寨形象。兩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將被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

此消息也迅速被轉發到PTT,大批網友讚嘆柬埔寨判刑效率,「怎麼審的這麼快,真有效率」、「在台灣至少要等半年才有判決吧」、「這效率也太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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