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不滿收費貴 2男砸毀永康大樓停車場 各判罰6000元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黃姓兩名男子不滿永康區某大樓停車場收費貴,竟持球棒砸毀停車場出入口設備及停車場收費亭,還對停車場設備、牆面及地板噴漆,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將兩人各裁罰六千元。
去年十二月廿四日晚間,永康警分局獲報有人故意毀壞大樓停車場設備,經調閱監視錄影器,鎖定陳、黃兩名男子涉案,並傳喚到案詢問。兩人在於警詢時坦承不諱,並與證人供述情節相符,且有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佐證,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陳、黃兩人明知該停車場屬公眾得出入場所,仍持球棒毀損該處放置桌子桌面,並以噴漆汙損該停車場設備、牆面及地板,藉生事端,進而擾亂鄰近安寧,已踰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合理範圍,依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場所,各處罰鍰以收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