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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以上重返職場 最高獎6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十七日宣布新就業獎勵措施,只要四十五歲以上依法退休或五十五歲以上離開職場者,連續受僱滿九十天就可領就業獎勵三萬元,最多發二次,每人最高可領六萬元獎勵金。

根據主計總處去年十二月統計,台灣五十五至五十九歲的勞參率為百分之六十一點七八,較同期五十歲至五十四歲勞參率百分之七十七點六八下降十五點九個百分點,且與國際相比,台灣在一一一年五十五歲至五十九歲勞參率為百分之五十九點六,都低於美國百分之七十三點一、日本百分之七十八、韓國百分之七十六點四等主要國家,顯示台灣五十五歲以上人口的勞動參與仍有精進空間。

為鼓勵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將針對壯世代推出全新就業獎勵措施,只要是四十五歲以上依法退休者或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只要離開職場三個月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只要連續受僱滿九十天就可領就業獎勵三萬元,最多發給二次,且包含部分工時工作者也提供每次一萬五千元獎勵。

另為鼓勵雇主幫助壯世代勞工協助適應職場環境,發展署指出,如果雇主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機制、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心理諮詢與關懷等各項友善措施,將依僱用人數每月補助職場支持輔導費三千元,最長十二個月,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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