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有關國土計畫法卡原住民青年返鄉發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十七日嚴正澄清並非事實,指國土計畫法是台灣首部納入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機制的空間規劃法令,且國土計畫法賦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有報導指稱,國土計畫法卡原住民青年返鄉發展,並指國土計畫法封殺原民土地合法化途徑。國土署回應做上述表示。
國土管理署表示,根據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的土地使用管制,可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國土計畫法是台灣首部納入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機制的空間規劃法令,落實原住民族居住權益及傳統文化保護工作。
國土署指出,為使原鄉青年可返鄉發展特色產業,國土計畫法也賦予地方政府可依據實際使用情形,訂定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符合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及使用需求。
國土署並表示,國土計畫法政策推動的過程中以保障原住民族既有居住權為優先,並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商及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只要符合屬原住民族土地且存有民國一0五年五月一日前之既有建物兩項要件,即可依規定申請作住宅使用。
有關新竹縣政府曾建議要將零售、餐飲及民宿等部落生活及產業發展所需的使用項目納入輔導部分,國土署指出,已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評估各縣市實際需求,以納入條文中來訂定,報導中表示縣府建議都沒被國土管理署採納,應屬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