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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投票 中選會提醒3寶4禁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第十五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十屆立委選舉十一日投票,中選會十日召開選前記者會,主委李進勇表示,選舉將於十一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進行投票,投票當天不得有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違者將處五十萬元到五百萬元罰鍰。
 中選會提醒,投票時記得攜帶「三寶」,包括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牢記「四禁」,禁止攜帶手機與攝影器材、禁止亮票、禁止撕毀選票及禁止攜出選票,以免違法受罰。
 中選會強調,違法亮票者將處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攜出選票也會被處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指出,依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不得在投票所內或附近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等。
 中選會強調,包括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也都不行,違者將處以五十萬元到五百萬元罰鍰。
 中選會表示,本次選舉選舉人數約一千九百三十一萬人,其中首投族人數約一百一十八萬人,返國行使選舉權的有五千一百四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