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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順交通停駛未依約給付工資 中市府裁處4萬元罰鍰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勞工局二十一日說,捷順交通因資金周轉問題未依約定給付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市府依法裁處四萬元罰鍰。另針對該公司積欠薪資部分,於二月十五日發函限期該公司依法給付,如仍未依期給付工資,市府依法按次處分。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表示,已收到該公司勞工等三十六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訂於二月二十三日召開調解會議,勞工局將針對工資等事項儘速協處並督促公司依法給付。
勞工局共接獲三十九名資遣通報(含駕駛員二十四人),其中九名經輔導已自行找到工作(含駕駛員八人),另有計有二十五人申請失業給付(含駕駛員十二人)、一人(駕駛員)辦理退休、二人(駕駛員)因多次電聯未果已寄送就業服務資訊至戶籍地,另有二人(含駕駛員一人)目前育嬰留停,捷順公司將待歇業後再行資遣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