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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行人交安設施條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洗刷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惡名,內政部二十二日部務會報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盼藉由建設、改善及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等方式,來解決人行道不足問題,並在人潮聚集重要場所周邊劃設行人友善區,提升通行安全。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達成行人可安心行走的施政目標,中央邀集各縣市、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共同研商完成「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並在部務會報通過,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林右昌指出,藉由建設、改善及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等方式,解決人行道不足、無障礙動線連結、人潮聚集重要場所周邊劃設行人友善區,及排除道路阻礙通行設備等,積極建構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用路空間,全方位守護行人用路權益,提升通行安全。

他並表示,為利中央與地方攜手積極改善行人安全,新訂條例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各目的主管機關,擬定中長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各縣市再依據前項計畫訂定中長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

林右昌強調,每年將公布執行情形,並搭配獎懲機制來徹底執行行人用路環境改善工作,提供平整、順暢及安全的空間供大眾使用,滿足不同族群行人的用路需求,建置行人優先通行的友善空間,以有效預防交通事故及保護行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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