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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董座花10億公款 改收押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中商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涉夥同租賃公司負責人周哲男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負責人賴麗姿花公款新台幣逾十億元,經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新北地院後,新北地院二十五日裁定王貴鋒、周哲男二人羈押禁見,賴麗姿則改五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全案由金管會稽核發現涉及不法,由於掏空金額龐大,備受各界矚目。檢調調查,王貴鋒以公司名義,向極緻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三五0型飛機,多次公報私帳搭機出遊。另也以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公司承租台北市中山區某豪宅作為公司招待所,還公報私帳裝潢等;更自二0一四年至二0一八年以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哲男的行銷公司,總計使公司共損失十億餘元。
先前新北地院諭知王以一千五百萬元、周男八百萬元、賴女三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成功,二十三日高等法院發回更裁。
新北地院通知三人到庭訊問後,法官認定王貴鋒、周哲男二人均涉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另外,賴麗姿經新北地院訊問後,涉證交法、銀行法背信罪等罪,五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