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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刺傷雜貨店老闆案 陳男殺人未遂裁定收押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南區發生利剪刺傷雜貨店老闆案,警方追到高雄市逮回嫌犯陳男送辦,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陳男所犯殺人未遂,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26日裁定收押。
南區新都路一家雜貨店陳姓老闆獨自看店,24日中午11時許,外面走進一名陳姓男子戴著口罩及安全帽上門買酒,趁老闆介紹酒類商品時,陳嫌從口袋掏出預藏利剪攻擊,連刺老闆數下,鮮血噴濺店內各處,場面驚悚,老闆受傷奮力抵抗,將犯嫌推倒後立即跑出店門呼救,陳男行兇後騎乘機車向南逃逸。
市警六分局一路追兇到高雄市,25日中午見時機成熟隨即會同台南市警霹靂小組,及高雄市三民二分局破門攻堅,將陳男緝獲到案,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南檢偵辦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