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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蘇丹紅案 雲林地檢署:研發處郭姓處長變造SGS聲押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偵辦蘇丹紅胡椒粉案,廿六日至該總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並通知九名員工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研發處郭姓處長、郭姓研發員變造SGS報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公司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及其他三名職員,分別新臺幣一五○萬元至二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雲林地檢署接獲縣府衛生局函送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銷售之紅辣椒粉含有致癌蘇丹紅案,檢察官周甫學指揮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調閱並研析相關資料,廿六日進一步至總公司等地搜索,並通知公司六十一歲負責人陳○志、經理陳○任、斗六廠研發處長郭○綸、斗六廠研發人員郭○琳(女,四十九歲)等九名公司員工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研發處郭姓處長、研發人員郭○琳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應論以同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刑法第二一六條、第二一○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公司負責人陳○志、經理陳○任及其他三名職員,則分別新臺幣一五○萬元至二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地檢署指出,經查濟生公司斗六廠品管人員將紅辣椒粉原料寄送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公司)食品實驗室檢測,檢出上開原料含有蘇丹色素三號,郭○琳接獲報告後,將不合格報告轉知郭姓處長等人,郭明知蘇丹色素三號屬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致癌性分類第三類物質,非屬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核准之食品添加物,為不得檢出品項,郭為順利將公司生產之四合一調味粉出貨給全聯公司,竟變造SGS公司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