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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詐團去年大賺88餘億 法研所研究生認為判刑過輕致詐欺犯罪率節節升高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面對台灣淪為「詐騙天堂」詐騙犯罪日益嚴重,二0二三年台灣全部詐欺類犯罪更創下帳面紀錄上八十八億元新台幣的天價財損,無異打臉政府從二0二二年七月成立「打詐國家隊」誓言打擊詐欺犯罪的政治語言。
開南大學法研所研究生曾沛騰表示,政府逐年增加打詐犯罪預算,但詐騙犯罪案件數量及財損金額更率創新高,去年全年度全台詐騙案件發生件數更以三萬七千九百八十四件,台灣詐欺犯罪的猖獗程度遠比實際數據上的更加嚴重;刑事局打詐中心所揭露的數據,是以刑案紀錄表統計的案發件數和報案人採損金額,但刑計表並未記錄包含未報案的詐騙受害者、及案件偵破移送過程所發現的其他非當初報案紀錄的被害民眾,據悉光是警政署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所受理民眾遭到詐騙請求協處、查證、詢問電話紀錄內容,全台光是去年歹徒詐騙民眾、製造的財損金額遠遠超過有紀錄的八十八點七八億新台幣。
曾沛騰說,法院係人民所信賴、維護社會安全、法治國家的終極單位,但目前卻未能善用法條遏止犯罪,屢屢量刑太輕、甚至以「緩刑」輕放這些洗錢、詐欺犯,使得犯罪成本遠低於不法所得,讓犯罪份子無所忌憚,惡行橫生。
曾沛騰指出,自一0六年四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詐騙集團犯罪會同時構成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後段的參與犯罪組織罪、以及刑法的加重詐欺罪,讓法院對詐欺集團成員,可以透過組織相互利用的共犯關係來加重承擔組織連續犯罪所累積的罪責,以加重刑度。他曾協助處理過周遭朋友被詐騙案件及許多詐騙司法案件判例中,許多法官幾乎很少運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參與犯罪組織罪以及刑法的加重詐欺罪,「這恐是詐欺犯罪率節節高升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