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廠商辦會展 補助受理申請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經發局獎勵廠商辦理會展,參展,舉凡舉辦國際型會議、展覽,一般展覽至國內外參展都可申請補助,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今年的補助總經費為六百萬元,經費用完為止。

經發局說,「南市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補助計畫」已公告,有意辦理會展及參展的廠商申請補助;辦理國際會議、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展覽補助額度為十萬元至八十萬元;辦理一般展覽補助額度為五萬元至卅萬元;國外參展補助額度為五萬元至八萬元、國內參展補助額度為一點五萬元至三萬元,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布置(裝潢)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免攤位費者,不得補助。

經發局長林榮川表示,去年經發局獎勵廠商辦理會議、展覽或活動及國外與本市參展申請補助計畫,總計通過補助一百四十四案;今年補助為六百萬元,經費用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