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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軍官假情資詐獎金 判7年、6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軍事情報局大陸研究室蘇姓女上校與蘇姓男中校涉嫌自一0七年起利用虛構的中國情報員和假情報,向上級詐領工作經費和獎金超過一千萬元,士林地方法院經審理,二十九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法和洗錢防制法等罪,分別判處女上校七年、男中校六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他們自動繳回的贓款,全案可上訴。
檢方在偵辦調查過程中,發現蘇姓男中校和蘇姓女上校所提供的情報,有高度重疊或重複的情況,甚至有部分是不合常理或是已公開的資訊。經過清查後,發現二人提供的情資中,所聲稱的「梁方」等中國情報員根本不存在,而是他們自行捏造出來,二人還透過親友帳戶隱匿贓款,涉嫌洗錢。
合議庭認定,二人虛構中國情報員和假情報,詐領工作經費和獎金長達五年,詐取超過一千萬元,在二十九日判處女上校七年徒刑,沒收已繳回的八十五萬九百四十五元;判男中校六年有期徒刑,沒收繳回的一千十四萬四千七百二十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