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退休生活免煩惱 勞退法令說明會教你理財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市府勞工局結合勞動部,三月和四月於台南各舉辦一場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並邀請專業級講師授課,分享退休金理財規劃,期使勞工能妥善規劃自己的退休金,過好退休生活,也保障退休福祉。
勞工局說,兩場說明會分別是三月二十二日於善化啤酒廠,及四月十二日於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舉辦,說明會包括新、舊制勞退法令及實務介紹,更邀請台灣證券交易所專業級講師授課,分享退休金理財規劃、金融知識宣導等相關知識。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雇主應依規定每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勞工退休金(新制),舊制由雇主按月提撥勞工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二至十五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在台銀信託部;新制每月提撥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儲存在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如同時有新、舊制年資,新舊制應分別按月提撥,以免受罰,如違反情節重大,可按月連續處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還有不少事業單位以為勞工已選擇新制,舊制勞退準備金專戶不必再提撥,其實,在九十四年七月以前到職的員工,其舊制年資不因轉新制後而消滅,雇主仍有按月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的義務,除非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專戶餘額足夠支付勞工退休金額時,可辦理足額暫停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