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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認廣告不實 「成交市占45%」永慶房屋挨罰150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永慶房屋刊載廣告,聲稱「成交市占百分之四十五」,公平會調查發現業者「膨風」,認為構成廣告不實,開罰一百五十萬元。對此,永慶房屋回應表示,對之前所發布文宣有不盡周延之處,已進行修正。

公平會指出,永慶房屋在公司網頁刊載「永慶房屋績效也再創新高,二0二0年…成交市占更一舉衝上百分之四十五」,及在書面文宣表示士林、大安、土城、新店區「二0二0永慶房屋成交市占百分之四十五」等,遭檢舉廣告不實。

公平會調查後發現,永慶公司經營的「永慶房屋」在直營區(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板橋、新莊、土城、永和、中和、新店、深坑區)與士林區、大安區、土城區及新店區的不動產買賣成交件數占比,僅士林區達到百分之四十五,直營區、大安區、土城區、新店區則平均落在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公平會於二月二十九日的委員會議通過,永慶房屋於網頁及文宣刊載「成交市占百分之四十五」,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服務品質,做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而永慶房屋針對二0二0年所發布之文宣,計算市占率不盡周延之處,已進行修正;目前永慶房屋在雙北店數逾二百七十店,為雙北店數第一之仲介品牌,成交市占第一。

公平會提醒,業者在廣告公布的市場調查結果,對民眾判斷具有一定影響力,因此業者公布市場調查結果時,最好註明資料來源及計算方式等重要訊息,除了作為民眾解讀調查數據的參考依據、顯示資料有憑有據,更可避免因廣告不實等不法行為而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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